本报讯(记者余萍通讯员项宇)为全面落实“禁放令”,4月26日上午,花山区启动依法对辖区内临时经营户未销售完的零散烟花爆竹进行清缴回收工作,从源头落实“禁放”。
据介绍,根据该区烟花爆竹清缴回收工作实施方案,4月26日至28日,依据市政府《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文件精神,花山区安监局将联合各街道、市盛宏土产公司,依法清缴回收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户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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