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一定是喝酒喝出来的,还有吃醉虾和喝酒酿,也可能让你成为一名酒驾者。4月24日、25日,马鞍山交警秀山大队和雨山大队就查获了这样的两起酒驾。
4月24日晚,马鞍山交警秀山大队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当晚8时30分许,李女士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查。经现场检测,李女士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6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当晚,李女士在公司吃饭,席间将高度的白酒加入酒酿里吃了下去。让她没想到的是,其行为已构成了酒驾。李女士不得不接受驾照被暂扣6个月、一次性扣罚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马鞍山刘先生因为吃了醉虾,最后也被查出酒驾。
4月25日晚,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在城区紫霞路南湖公园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0时50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本田越野车时,发现驾驶人刘先生说话口中有酒气,于是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检测,刘先生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先生表示自己只是吃自助餐时食用了醉虾。面对辩解,民警当场告知刘先生,醉虾中含有酒精,过量食用造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标,驾驶机动车同样构成酒驾。为此,刘先生将要接受警方的处理。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日常生活中,除通常意义的酒类,还有一些食品、饮料和药物,也含酒精成分,比如酒酿、豆腐乳、荔枝等,广大车主朋友驾车前应尽量避免食用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食品、药品,以免在酒精的作用下影响驾车,对自身和他人造成危害。
本报记者刘明培通讯员唐凯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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