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刘明培通讯员彭林报道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4月18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来到一起物业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现场见证阳光执行。
原来,被执行人谢某与申请执行人某物业公司因拒交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将谢某告上法庭追讨物业费。雨山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应支付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20373元及滞纳金200元。
判决生效后,谢某以房屋存在漏水等问题拒绝履行该判决,物业公司要求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9时许,人大代表随雨山法院6名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谢某住所。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谢某以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后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的协调,物业公司承诺将尽快安排维修,为谢某解决房屋漏水等问题,谢某当场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此案得到圆满执结。
据悉,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探索执行新途径,不断改进执行方式,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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