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不忘初心法援为民”演讲比赛
普法志愿者开展宣传
湖东法治文化长廊
国家宪法日当天开展户外挑战赛
开展《民法总则》宣传
区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会
在花山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访群众
在市中学生实践基地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
上门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援服务
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进入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实现人民群众新期待?近年来,花山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大局,服务群众,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全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法治花山建设做出积极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现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全区干部群众的法治理念;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已成为全区干部群众的法治自觉。
核心提示
A
创新推进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逐渐深入人心
“青山如黛水如绸,万绿丛中卧水牛。藻绘家家描彩凤,清泉户户绕阶流。”这是花山区濮塘镇南池村的秀美风景,也是该村法治文化墙上的画卷。在青山绿水间,在白墙灰瓦的映衬下,一幅幅图文并茂的法治墙绘吸人眼球,给人启迪。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多种类型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区建成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法治宣传栏共158块,建成湖东法治文化长廊、南池法治文化墙、幸福法治文化广场、桃源法治文化墙等多个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漫画与文字的形式将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呈现,打破普法工作的传统局限,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的放矢、按需普法。
依托“花山讲坛”和“专题法治讲座”等载体,区司法局重点加强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推行宪法宣誓制度。聚焦“关键少数”,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法制副校长制度。抓住“成长时期”,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大力实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关注“广泛多数”,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设农民工普法学校、农村法律图书角等法治宣传站点,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B
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困难群众获得平等服务
今年春节前,家住塘西街道的黄奶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但因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援中心。得知这一消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立马安排人员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圆满解决了黄奶奶的法律诉求。
打造“夕阳服务”,为老年人护航,让弱势群体获得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近年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原则,针对行动不便、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开展“夕阳服务”,全程提供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效率,简化申请手续,实行法律援助“零等待”,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予以优先接待解答;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老年人实行优先接待、受理和审核;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并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为老年群体定制的“夕阳服务”还只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为老百姓追讨薪金、挽回损失等案件比比皆是。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有效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强化”:强化人员配置,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案卷归档的审核;强化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强化案件回访制度。通过以上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办理办案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C
创新推进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实现妥善调处
从面红耳赤、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满意而归。去年5月,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调解,一桩长达6年的债务纠纷在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在调解中释法、说理、讲情,消弭矛盾于无形,像这般和风细雨式的调解,在这里并不鲜见。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区司法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个,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调解员785名,构建了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联动调解组织网络。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全面推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区物业纠纷调委会、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等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较多的地方、行业、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用法律调解纠纷,以纠纷解决普及法律知识”,区司法局还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律师进社区”工作有机结合,邀请律师参与调解,在进行人民调解的过程中以法为据、释法解惑,把调解的过程变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做到调解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扩大普法宣传效果。通过调解矛盾,化解纠纷,促使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自觉维护法治秩序和公序良俗。
D
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得到有力维护
作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先行者”,花山区于2006年5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12年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从零开始逐步实现了工作制度化、执法规范化、教育科学化、帮扶立体化,构建了规范有序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12年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00余人,2900余人经过社区矫正,弃恶从善,顺利回归社会。
原在监狱服刑的闵某因尿毒症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自2007年8月起在区司法局解放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至今。刚开始时,闵某情绪十分低落,认为自己身患重病,生活无望,曾一度产生自杀的念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坚持每月多次谈话,一对一进行心理和情绪上的疏导;另一方面,长达10余年不间断地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先后为其协调办理低保、橙色医疗救助,联系了小区车棚地下室居住兼看车棚补贴家用,2016年又帮他拿到了廉租房钥匙。如今,闵某病情稳定,安居乐业,逢人便说:“党和政府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莫大的关怀,司法所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我一定踏实改造,不辜负领导的一片希望。”
矫正必须安其身,区司法局通过与民政、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深化社会帮困扶助机制,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困难帮扶,切实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为其重返社会搭起新生桥。12年的探索与努力,花山区社区矫正实现了“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正好”的工作目标,取得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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