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谈恒成通讯员余萍报道及时督办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1月18日,马鞍山召开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动员会,标志着今年“两节”期间的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清欠战”已全面打响。
今年春节期间,市住建委及建管处将继续实行清欠重心下移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时督办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配合各区、开发区和新区(园区)属地政府(管委会)开展清欠工作,成立由市建管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四个督查指导组,分片包干到各区、园区一线开展清欠工作。当发生一般性以上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响应应急调度,各清欠督查指导组组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协调、报告等处置工作。
目前,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和建设工程用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已全面实行监管。根据监管办法,房地产开发单位负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日常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违法肢解工程并由此引发的欠薪案件负最终责任;对不按规定将工程款汇入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等违规行为引发的欠薪案件负连带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承接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应对所承接的工程和劳务拖欠农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同时,各开发、施工企业应立即设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受理专门窗口,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窗口应实行24小时值班,并安排专人受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信息上报。
对被拖欠工程资金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市住建委及建管处将采取事中控制、事后把关等积极工作措施来帮扶欠薪企业摆脱困境,施工企业应采取法律手段予以维权。对恶意欠薪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的程序给予处理处罚;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行的拖欠案件,将按程序配合人社部门及时应对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事后追责。
对于采用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阻断道路交通等违法形式讨要工资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恶意讨薪的;对在清欠工作中开发、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或监督不力或处置不力或配合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事态扩大的,市住建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录入人民银行、工商、省建设工程信用监管平台和市公管局“红黑榜”中,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资质审核、授信贷款、市场准入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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