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马鞍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马鞍山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马鞍山利用三年时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六大工程,今年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5个,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个,建成助老服务站20个,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数1056张,已建立2个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7个。
今年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数1056张
近年来,马鞍山老龄人口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目前,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46.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0%,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马鞍山市的全国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今年2月15日,市政府出台了《马鞍山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布局,计划到2019年,基本建成适应马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自2017年起到2019年,利用三年时间推进六大工程,分别是:
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及转型升级工程。完成22个农村敬老院的改造升级任务,基础设施达到三星级标准,在此基础上,完成10个农村敬老院的改制改革任务并实行社会化运营。
重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扩建6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率达到100%;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0个,中心总量达到35个;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12个,配套建设一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17000张,其中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床位占30%以上。
加快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各县区普遍组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着力推广智能养老服务系统建设工程,创新发展,探索“互联网+”智能养老新模式。
强力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管理,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截至目前,农村敬老院完成改造升级11个,完成改制改革2个。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5个,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个,建成助老服务站20个;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数1056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330张,占总新增床位数的31.25%,超过30%的比例要求;已建立2个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7个;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初步改造完成,平台的移址工作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的沟通和联系。智能化养老机构方面,岱山森林公园老年公寓已向厂家订购了专业智能养老设备,下一步将进行调试安装。马鞍山市养老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
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为了加强马鞍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马鞍山结合实际,制定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主要任务是通过落实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和村(居)委员会主任、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推动社会力量参与5个方面工作,构建马鞍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从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评估帮扶制度、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实行重点排查机制6个方面工作入手,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通过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以及有效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强救助保护源头预防。
《实施意见》还提出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护网络、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激励问责、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好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6个成员单位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保障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市民政局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对2016年底全市摸排的104名无户籍儿童,155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护能力儿童,10名失学辍学儿童,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这些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落实完成100%,复学人数完成100%,户籍登记完成100%,“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取得了一些成绩。
今年10月10日和11月2日,市民政局组织全市的县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省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上线和视频培训会,并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启动了马鞍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工作。11月23日,全省18个地级市和直管县中第三个完成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动态管理,为马鞍山下一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信息平台。
低保保障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今年5月27日,为切实保障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扎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马鞍山印发了《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有10大变化。
以前依据家庭常住地、是否拥有承包土地、是否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因素,在申请低保时仍区分城市、农村分别保障。《实施办法》明确: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实际居住满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其他适用农村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大势所趋,为此,《实施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层级定位市政府,由市政府根据马鞍山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按统一标准以市政府名义颁布施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挂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注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与扶贫标准相衔接,按照量化调整机制科学调整,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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