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办事驾驶一辆报废摩托车,路口看到交警执勤准备倒车掉头,结果,民警迅速上前拦截。因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男子被予以3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并强制报废。
7月11日8时10分左右,马鞍山交警楚江大队民警在宁芜路岗亭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灰色的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看到交警,该驾驶人突然倒车掉头,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
“驾驶证和行驶证没有带,这不出门办点事,一急就忘记放在家里了。”见驾驶人说话吞吞吐吐,民警随即根据身份证号和车牌号,对其和车辆信息进行了查询。经查,驾驶人姓洪,持有C1E驾驶证,车辆状态显示已达到报废期限,系报废车辆。据洪某交代,他不经常骑摩托车,当天因有要事要办,才从家里骑摩托车出来,因在路口看到交警执勤就准备倒车掉头,没有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
最终,因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洪某被予以3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并强制报废。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摩托车,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如果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的,将被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将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在此,马鞍山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留意车辆的登记时间,不管车辆现状有多好,只要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就不能再上路行驶了,更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车辆到了强制报废年限应通过合法途径及时处理,如继续驾驶此类车辆上路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不仅车辆将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驾驶人还将受到罚款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本报记者刘明培通讯员胡志斌实习生刘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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