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4岁的范林才家住和县历阳镇,是一名“五保”老人,上了年纪的他生活贫困,没有经济来源。在市、县民政部门的帮助下,范林才住进了敬老院,安享晚年生活。
12月3日,走进历阳镇敬老院范林才居住的房间,但见屋里有空调、彩电,床上铺的是厚厚的新棉被。“我在这里吃住都有人照料,生病还能及时治疗,没想到老了却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真是太幸福了。”范林才高兴地说。
历阳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着50位“五保”老人,年龄最大的已年过九旬。为了给老人们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敬老院建立了老人活动室、健身房、食堂等,每个老人的房间都宽敞干净,空调、电视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历阳镇敬老院院长李存茂介绍说,敬老院每天的开销、老人们的医药费都有保障,全部是民政部门按时拨给的。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民生工程过程中,严格落实政策,创新工作方法,细化服务举措,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生活无着人员能得到妥善救助。
市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按时按标发放特困供养资金。在资金拨付上,分散供养对象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将特困供养资金打入其本人“一卡通”账户,集中供养的全部汇入敬老院专用账户,防止挪用、截留等情况的发生。
截至10月底,全市需保障特困供养对象8350人,实际保障8350人,保障面100%;目前每人年供养标准为8637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0%。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355.67万元。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621人,集中供养率达51.5%。中度失能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重度失能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累计发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资金105.38万元。
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马鞍山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社会散居的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1465元。
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上,市救助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加强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着力开展医疗救治、寻亲服务、护送返乡和回访慰问等工作。截至目前,市救助站已累计救助16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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