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
“我家儿子在村里参加了多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去了南京上班,公司又为他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请问,我儿子现在还有必要继续在村里参保吗? ”6月5日,和县香泉镇郑周村读者老周向本报记者咨询道。
老周告诉记者,这两天,村里干部找到他,让他给儿子缴纳养老保险,保费为200元每年。老周听说,一个人到退休年龄后,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所以他不打算继续在村里给儿子参保,但他又担心这样会浪费之前在村里参保所交的那部分钱。 “之前参保缴费的部分能转到儿子现在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上吗? ”他问。
6月5日上午,记者就老周的问题联系了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该所一位汪姓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让今后的养老待遇更有保障,他们鼓励那些虽然暂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很难连续参保15年的农村群众同时参加城乡居保。
“现实中,有农民进城后,因为有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以没有继续参加城乡居保。 ”上述工作人员解释,可没过几年后,一些农民因为工作变动或是失业,无法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导致两个保险都被停掉,势必会影响养老待遇。
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养老待遇如何兑现呢?据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不管是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并转入个人账户,按照相应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针对能否同时享受两份待遇的问题,和县农村社保所强调,参保人员只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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