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本报记者陆杨
种粮大户流转土地有风险,但这一风险不应由土地被流转的农民来承担。近日,记者从和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利用多种司法手段,成功为当地34户农民讨回30万元土地租赁款。
据和县法院法官介绍,2013年5月,李某从和县西埠镇双庙村34户村民手中租赁土地340亩从事种植业,租期11年,并约定每年10月支付当年的租金。但2015年起,李某开始逾期未交付租金,被双庙村34户村民诉至法院。
经依法审理,判决李某应支付土地租赁款481400元。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双庙村34户村民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文书后,李某一开始表示要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但是其承诺的兑现时间一到,李某又开始和执行人员玩起了“等几天”“缓一缓”的伎俩,后来干脆表态没有履行能力。
执行人员依法传唤李某后,鉴于李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亦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没想到进了拘留所的李某态度依然消极,在第一次司法拘留即将到期后,执行人员决定以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其予以二次拘留。
这时,李某慌了。 “原本准备在里面熬个15天就能出来,没想到还要继续被拘留15天。 ”李某的心理防线顷刻崩溃,并当即表态“我马上就联系我的儿子和女婿,叫他们尽快筹钱还款。 ”
几天后,李某的儿子和女婿就筹集到了30万元,并如数兑付给村民。对余款181400元,李某确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并由儿子和女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此,被拖欠三年多、涉及34户村民的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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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