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今冬征兵政审有什么具体规定和措施?
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县成立了以县公安局长为第一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为组长的政审领导小组。对于政治条件兵的政审,由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审合格的兵员,县公安局长要逐一审查签字,必须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慎之又慎,确保每个兵员政治上绝对可靠。基层派出所要主动参加走访工作,对初检合格人员,要走访本人、家长、邻居、毕业学校、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其他一些相关人员和单位,并认真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做到本人历史与社会关系清楚、学历与实际年龄清楚、在校与离校期间现实表现清楚、主要社会关系和家庭成员历史清楚。同时要维护政审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将政审调查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私下办理,严禁单独走访,严禁私自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问:关于廉洁征兵方面,请问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今冬,要贯彻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国家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廉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县人武部和县纪委成立廉洁征兵检查组,对各单位征兵工作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我们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任廉洁征兵监督员,对廉洁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廉洁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征兵办在征集任务分配上,不留机动指标;在定兵上,坚持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原则,并实行票决;实行阳光操作,对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和初定兵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新兵起运期间,县廉洁征兵检查组将组织所有新兵填写《廉洁征兵问卷调查表》;征兵结束后,组织回访合格未入伍青年家庭,了解廉洁征兵政策规定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一律“倒查”。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通常要在2日内查办完毕,一时查不清的要在7日内将查办情况反馈举报人。对违纪违法证据充分、情况属实的,先采取停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
(本报记者陈振伟)
新闻推荐
砥砺奋进实现新跨越——热烈祝贺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本报评论员伴随着我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捷报,紧跟着“十二五”规划振奋人心的消息,深受全县人民关注的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和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和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