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份,马鞍山一位市民上班途经恒泰达观天下附近时,发现了一只腿部受伤的小狐狸,该市民立刻打电话报警。接到电话后,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森林公安民警在墙角确实看到了一只白色小狐狸,因为腿部受伤,走路一瘸一拐。利用专业工具,民警将狐狸抓住了,并为其处理了伤口,等到伤口愈合后,森林公安民警将狐狸带到林场放生。
这只狐狸只是2017年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救助的个案。去年,森林公安民警积极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救助放生野生动物300多只,其中包括绿孔雀、白鹤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6只。
去年共救助野生动物300余只
近日,正值下班时间,家住鑫福家苑的一位市民,打开顶楼露台的门后吓了一大跳,只见露台上站着一只蓝孔雀。哪里来的孔雀呢,该怎么处理?市民赶紧给公安部门打电话。不一会儿,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民警赶到她家,将孔雀带到了森林公安局,为其检查过身体后发现,孔雀并没有外伤身体很健康,于是送到雨山湖动物园放养。
这样的救助一年要发生数百起。“一般情况下,如果救助的动物没有外伤,身体状况好,就直接放生,如果有外伤,不适宜在野外生存,我们就会先送到动物园,请动物园的兽医进行救治,待到康复后再放生。”马鞍山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周志勇介绍道。
据马鞍山市森林公安统计,2017年,诗城森林公安共救助野生动物300余只,其中包括绿孔雀、白鹤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6只。
野生动物与市民“毗邻而居”
一早醒来,就听到窗外树枝上,鸟儿在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晚上在小区里散步,绿化丛中突然蹿出一只黄鼠狼,可能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马鞍山野生动物的种类也在持续增加。2017年,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救助的野生动物中,虽然以鸟类居多,但是刺猬、野兔、蛇等其他动物也不在少数。并且,从救助地点来分析,很多野生动物居住在市区,算得上和市民“毗邻而居”。
例如,2017年7月份的一天,就有一只黄鼠狼溜进马鞍山一家社区超市觅食,却不想被粘鼠板困住。正当黄鼠狼苦苦挣扎却很难动弹时,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民警赶到,救出黄鼠狼并放归山林。
“我们马鞍山作为国家园林城市,有着丰富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最新的林地调查报告,马鞍山市林地面积8万3千多公顷。全市分布有银杏、银缕梅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河麂、隼、黄嘴白鹭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白鹭、刺猬、鼬、獾等大量的三有保护动物。”马鞍山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介绍。
民警提醒非法捕猎或被判刑
2017年5月,含山县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含山县菜市场,有人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看到,收购点摆着3个尼龙袋,其中两个里面装的是90多只青蛙,另一个里面是十多条蛇。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中有8只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有黑斑蛙、金线蛙、乌梢蛇属“三有保护动物”。
鉴于情况特殊,雨山区人民检察院驻森林公安检查室的工作人员立刻赶往含山调查取证。侦查结束后,该案件被移送至雨山区人民检察院,随后起诉到雨山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被告人朱某供述,他平时就靠贩卖鱼虾为生,收入比较少。偶然听说有人会到市场上收购野生动物进行放生,朱某便打起了贩卖野生动物的主意。同村的人也曾提醒过他,贩卖野生动物是犯法的,但其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从事贩卖活动。最后,朱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的刑罚。
这也是马鞍山市首例因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被判刑的案件。“虽然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马鞍山市森林公安民警告诉记者,2017年,他们共处置非法捕猎等警情320余起,主要涉及的是捕杀鸟类和青蛙、蛇等野生动物。
本报记者王永霞通讯员丁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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