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泸州 今日泸县 今日合江 今日叙永 今日古蔺
地方网 > 四川 > 泸州市 > 今日叙永 > 正文

男子非法捕捉20只木槐 已达量刑标准,可能被判刑

来源:川江都市报 2020-07-30 00:31   https://www.yybnet.net/

◎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猛

7月21日晚9时许,叙永县观兴镇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河边有亮光。走近查看,原来是一男子拿着电筒捕蛙。男子桑某捕捉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木槐(又名仙姑弹琴蛙),共计20只。

目前,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非法捕捉20只木槐,数量上已达到量刑标准,桑某很可能会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之前,观兴镇派出所已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7月14日,观兴镇派出所民警夜晚出击,在长江支流观兴倒流河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河鱼案。民警当场控制住程某、桑某两名嫌疑人,并收缴非法捕捞工具。

据二人交代,程某想吃点河鱼并顺便体验一下捕鱼的乐趣,于是在网上购买渔网,并邀约桑某一起去观兴倒流河捕鱼。7月14日晚,两人兴致勃勃地在倒流河布好网准备第二天再去收网,没想到当晚巡河的民警先找上门,此时网中正好有一条不足半斤的小鱼。

叙永县警方提醒,长江禁渔期实行禁渔制度,禁渔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支流以及天然水域等。为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长江水域禁渔期严禁从事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动。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闻推荐

村民求助:自家房后田地滑坡,清理费上万元 政府:救灾资金正在申报中,资金一旦下拨,镇上将根据受灾的不同程度进行安排

◎川江都市报记者许亚琴叙永县大石镇旺龙村二社村民李银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近日暴...

叙永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叙永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男子非法捕捉20只木槐 已达量刑标准,可能被判刑)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