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叙永分水,一女子陈某驾驶一踏板摩托车被民警拦停,因其无证驾驶涉嫌违法,需要暂扣车辆。期间,陈某故意拖延民警执法,在被多次告知其行为涉嫌阻碍执法后,突然张嘴咬伤民警手臂。最终,陈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上述案例中,陈某原本的违法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依照我国交通法规,公安机关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般来说,视情节罚款后,摩托车可由违法行为人委托有对应驾驶证的亲属、好友骑走,自己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骑车上路。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弱女子”陈某瞬间暴发出的“大能量”——张嘴咬人,在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基础上,外加了一条“妨害公务罪”,当然陈某也就要为违法升级付出更高的代价。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原本是一起小小的交通违法,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让自己的违法成本升级,对于陈某而言,一定是追悔莫及。
其实,像陈某这样的“弱女子”,触犯“小违法,大代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曾经有一女子为丈夫拦下一辆高铁的,最近有女司机驾车堵住医院救死扶伤急救通道的,还有女乘客因为打了公交车司机一巴掌,而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当然,还更严重的是,发生在去年重庆市万州的10·28重庆公交坠江事故,仅仅因为一点小矛盾,乘客与司机升级为互殴,最终导致车辆坠江、15人失去生命。
从法律角度看,惩罚力度不仅和行为的危害结果有关,也和行为造成的危险程度保持“同比关系”。这也就不难理解,陈某只是在民警的手臂上咬了一下,表面看没有造成多大伤害,却换来刑拘的结果。
很多“小违法,大代价”的事件,看似让人感到“不值”,不过却印证了那句老话——“冲动是魔鬼”。有些人违法,并不见得是不懂法,而是在一刹那间,冲动败给了理性,被不健康的情绪勾走了“魂”。为此,我们也得到一个启示,提升个人文明素养、法治素养,加强个人情绪管理,不仅重要,而且紧迫。
回到本文的案例中,从普法的角度看,陈某的行为或许会让很多人心中一紧。因为,陈某对民警咬下的这一口,不仅对民警造成了伤害,更告诫了当事人自己,也咬醒了那些无视规则、无视法规的不文明者,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课。同时,也奉劝大家管控好个人情绪,不然就算是无意的小违法,也有可能付出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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