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获悉,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知》经省政府官网公布,叙永县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县城,成为四川省首批11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之一。
据了解,成为四川省首批11个省级生态园林城的隆昌市、什邡市和珙县、营山县、犍为县、叙永县等市(县)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城市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综合品质显著提升,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或生态园林县城标准。
目前,叙永县建成园林绿地面积4.16平方千米,绿化覆盖面积4.98平方千米,公园绿地面积1.42平方千米,绿地率30.12%,绿化覆盖率36.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3平方米。
据悉,此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县城)进行了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审。按照《四川省园林城市申报办法》《四川省园林城市标准》《四川省园林县城申报办法》和《四川省园林县城标准》等要求,进行严格打分,最终确定11个城市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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