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稚淮张叶 罗明)近日,叙永县检察院在总结近年来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了该院《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线索移送及审查办法》(下称《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该院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提供了支撑。
该《办法》共19条,就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案件线索移送程序、案件审查办理程序及跟进监督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办法》规定,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的具体承办部门是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在审查本部门案件中发现的行政违法线索,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7日内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统一受理后,应及时交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案件应自案件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监督手段方面,《办法》规定,已明确可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对行政违法单位进行口头检察建议、书面检察建议和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未纠正违法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请示(分管)检察长后跟进监督。《办法》还就案件集体讨论、调查取证、终结审查情形等作了具体规定。
多年来,叙永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已成功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4起,有效促进了地方政府依法行政。
新闻推荐
1月8日,叙永县倒流河水库工程项目在冰雪天气来临之前加速建设。倒流河水库工程地处叙永县南端的云、贵、川三省交界处,处于典型的干热河谷海拔较高的地区和干旱重灾区,是乌蒙山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试点...
叙永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叙永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