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忠山路一段65号小区,因卫生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一直代管卫生的“老东家”自4月1日起撤离后,这个老旧小区立马进入无序状态:小区卫生7天无人打扫,垃圾随处可见,甚至如山的垃圾堆到了小区大门口。(《川江都市报》2022年4月8日03版)
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院坝会,希望小区居民住户能选出楼组长,再组建自管委,以后可以实现小区自治,应对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但小区居民没人愿意站出来,自管委也无法组建起来。
住宅小区实行“自治”,施行业主自行管理小区,这是眼下比较热门的话题。一部分人的观点认为,由小区住户选出人员,组建业委会,对小区进行直接管理,从长远来看,弊是大于利的。理由是,毕竟术业有专攻,物业管理也算是一门专业学问,比如维持小区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保障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在小区环境方面,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提供清洁绿化等服务,这些都需要综合性的管理经验,理应由一个综合型的物业管理专业团队来执行。
另一部分人的观点认为,住户对小区情况更加了解,大家都是熟人熟事的,在信任度上会有所增加;此外,由小区住户所选出来的业委会成员,能站在住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更好地去服务于小区,以此提升住户满意度。
而现实情况是,有的小区施行业主自行管理后,秩序异常混乱,甚至出现业主状告业委会的;有的小区则可以实现安居乐业,还对小区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类似自行管理成功的小区,大致都有几个相同特点,比如小区规模较小,且依法合规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关键点是小区住户都很团结,比较容易统一思想,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外,还具备了公益奉献精神。照此来看,并非所有小区都适合由业主自行管理。
个人认为,如果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运转得好,那么住宅小区的矛盾与投诉自然会少,治理也较为井然有序,但这又谈何容易?就拿小区业委会来说,在现有条件下,自我运作管理上就有困难。对业委会而言,有能力的人未必肯干,光有热心的未必就有能力干,有些聪明的人肯干,但往往心思没在“为大家服务”上面;再者,有的业主觉得都自行管理了,是否可以凭邻里关系少交点物业费,碰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处理?能否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所以,打造幸福和谐小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的是各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以及相关社会力量等多方合力,探索社区、物业、业主等多方的共建模式,建成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由业主自行管理小区是一条出路,但要想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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