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认可协议。
本报讯 (吴东兰 特约通讯员 周超文 文/图)正值春耕时节,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纳溪区白节镇一农业观光园区内开展了开春以来的第一场巡回审判,庭审后又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到一致协议,让这起土地代管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2017年5月,泸州大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旺公司”)将纳溪区白节镇云溪温泉景区的农业观光园区交由原告白节镇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签订管理《委托管理协议》。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为扩大集体经济,于2019年9月将该园区委托给被告李某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管理协议》。
2021年年底,因泸州大旺公司需将案涉农业观光区移交当地政府管理,该公司遂与原告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协商解除了《委托管理协议》。后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经与被告李某协商解除《委托代管理协议》无果,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遂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
纳溪法院的法官与被告李某进行了交谈后了解到,被告李某近两年在该园区投入了不少的心血和资金,如果要解除协议,希望原告能够补偿其一定的损失。
2月22日,农业观光园区内的这场巡回审判如期而至,有了前期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高隆村集体资产公司补偿李某10000元,并将案涉农业观光区交还高隆公司,双方自愿解除《委托代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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