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雅琴 记者 曾臻) “这个黑名单威力太大了,贷款做生意不行,周围人还指指点点,太难受了!”近日,迫于失信黑名单压力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联系纳溪区法院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并在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全部案款支付到位。
据了解,2017年7月,王某某向牟某某借款11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王某某未偿还。多次催收后,牟某某不再相信王某某的说辞,将其诉至纳溪区法院,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纳溪区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了财产查控,未发现王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依法传唤,王某某也未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与王某某多次电话联系,王某某仍未履行义务,纳溪区法院遂依法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被信用惩戒后,王某某的出行、生活等受到影响,尤其是生意经营备受限制。为了回归正常生活状态,王某某致电执行法官,请求与申请人牟某某和解并履行义务,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其失信惩戒。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期足额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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