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晓邦 记者 曾臻)近日,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时,发现一起因院坝“过路”引起的纠纷。该司法所通过上门普法,及时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纳溪区护国镇龙沟村韩某在今年建房后,对院坝进行了硬化改造,并在院坝右侧安装了铝合金门,同村孔某等4户村民的“出脚路”需经过韩某院坝,韩某因与孔某等4户村民以前有纠纷,便在铝合金门上上了锁,阻挠孔某等通行,双方矛盾日渐激化。
纳溪区护国司法所干部了解到该纠纷后,与龙沟村村委会干部及时上门,了解多方诉求,以《民法典》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普法。最终5户当事人达成一致,铝合金门不再上锁,保障了多方权益。
新闻推荐
□李娟本报记者刘墨摄影报道12月22日,泸州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郑海三率医院专家团队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为现场100余名离退休...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