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绍武 记者 曾臻) 日前,龙马潭区法院开展“我是法官我承诺”行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在执行行动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龙马潭区法院在办理简某某、马某某等人与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需要给简某某、马某某等人办理位于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街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因该小区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
住房问题系涉及群众的民生大事,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牵头,多次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座谈,协调处理土地产权证书办理。2020年12月25日,房屋所在宗地的土地产权证书终于办理下来了。随后,该院执行局向院党委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促使各部门积极主动办理,及时推进办证进展。该院执行局还对泸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财务审查以及特别调查措施,优先保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并作出如下承诺:于2021年4月30日前督促完成房屋勘验测绘,于5月15日前完成不动产权初始登记,于6月30日前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办理完毕。
近段时间以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我是法官我承诺”行动中,强化执行公开,通过阳光执行小程序、智慧执行APP公开执行案件流程,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构建线上线下双公开机制,并强化执行裁判文书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改进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律师调查令,延伸财产查控的触角,不断加强财务审查,深挖涉案财产;创新拍卖财产宣传方法,切实提高拍卖成交效率,强化执行声势。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映集中的涉众涉稳执行案件,该院实施一件执行案件、一名主管领导、一名责任法官、一套整改措施、一个完成时限的要求,倒排工期,高标准严格执行,集中力量抓整改,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方式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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