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本报讯 即日起,市慈善总会决定在泸州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第二批)慈善大病救助。符合要求的患者可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资料交区县慈善总会或区县民政局。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2020年(第二批)慈善大病救助的救助对象为泸州市户籍的患白血病和尿毒症的贫困患者。救助标准为:针对白血病患者,当年自付金额总数超出0.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针对尿毒症患者,当年自付金额总数超出0.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
慈善大病救助为终身一次性救助,已参加过泸州市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的患者不再实施救助。
市慈善总会有关人员提醒,符合要求的患者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资料交区县慈善会或区县民政局。提交资料包括向市慈善总会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出(入)院证明复印件、2020年的医院发票复印件或一站式结算清单(或住院费用结算单),低保证明或其他贫困证明、《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审批表》可在泸州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cszh.luzhou.cn/下载,也可在区县慈善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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