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单位:㎡、年、%、万元/亩、万元
序
号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条件起始价保证金建设时限要求备
注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1510504-
2020-C-021
石洞
街道
27945㎡
(合41.9175亩)
一类工
业用地
27945㎡
(合41.9175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发
〔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顶部限
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25315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
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2510504-
2020-C-022
石洞
街道
27937㎡
(合41.9055亩)
一类工
业用地
27937㎡
(合41.9055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发
〔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顶部限
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25315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
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3510504-
2020-C-025
泸州市
龙马潭区
12092㎡
(合18.138亩)
二类工
业用地
12092㎡
(合18.138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发
〔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顶部限
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25136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
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4510504-
2020-C-026
泸州市
龙马潭区
66666㎡
(合99.999亩)
二类工
业用地
66666㎡
(合99.999亩)
工业
用地
挂牌50≤2.2,下限满足国土资发
〔2008〕24号文件要求
≥10,
≤20
≤55≤24米(同时地块建筑物主体、构筑物顶部限
制高度应满足民航和军航的净空区域限高要求)
2575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
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 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4、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29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2304343109124911025。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2020年12月22日09:00至2020年12月31日10:3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四楼举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4-2020-C-021、510504-2020-C-022号地块价款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510504-2020-C-025号地块价款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510504-2020-C-026号地块价款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宗地内杆管线由龙马潭区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
2、出让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依法按相关规定自行搬迁、安全处置避让,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atan.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0830-259763015082050072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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