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7月28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泸州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禁渔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职能职责,对重点天然水域加强巡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做到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做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对前期摸排的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重发地区进行再确认、再细化、再补充,全面搞准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迅速收集整理,及时将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为实施精准整治提供支撑保障;对“三无”涉渔船舶、“地龙网”(绝户网)、禁用网具等违法捕捞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
泸州市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须加强执法协作,与当地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制度,配合做好打击组织化、专业化、团伙化的违法犯罪网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违规渔具和渔获物的认定。
此外,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竹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从而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产业链和利益链,从而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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