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若夫妻双方在本市辖区不同的区县上班,能否在各自所在的区县管理部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申请人可在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各区县管理部任意归集业务网点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但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共同签约的,须选择同一业务网点一次性办理。
七、若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能同时签订两笔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委托协议只能约定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就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委托按年提取。所以不能同时签订两笔的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年(不含12个月)能否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业务?
委托按年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应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还贷期限还有一年以上(含12个月),若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年(不含12个月),暂不支持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业务,建议贷款结清后到业务网点柜台提取。
九、若因工作变动职工在本市辖区内暂有两个及以上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能否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业务?
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签订时职工须满足在本市辖区内仅有一个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若因工作变动暂有两个及以上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立即与原单位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本报记者 张莉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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