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念) 6月16日,省人社厅与重庆市人社局在泸州市签署《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协议》。两地劳动保障监察将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共同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助推两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据了解,两地合作内容包括以下六方面: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机制。对本地用人单位在对方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本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根据对方通报情况及时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本地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活动的重点检查对象。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制度。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在对方省(市、县、区)异地调查、取证、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的,可直接要求对方涉案所在地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助。
建立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联动机制。组织两地交叉执法检查,互派人员参加对方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两地有关部门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欠薪“黑名单”的联合惩戒。
建立区域内异地劳动保障权益救济制度。拓宽劳动者异地劳动保障权益救济渠道,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凡四川籍、重庆籍劳动者在两地行政区域内务工,其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在法定有效期限内,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川渝行政区划内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异地投诉。
建立川渝两地人力资源市场联合检查机制。不定期同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健康秩序。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学习交流制度。双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议题,以现场研讨、视频交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层面、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研讨,推动两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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