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泸州讯(张跃 记者 庞玉宇)“2月份的电费优惠了11728.51元,3月份也优惠了34207.76元,最近这两个月已经累计优惠45936.27元了,优惠电费为我们大大节约了成本,也弥补了疫情期间商场的损失,太好了!”4月14日,泸州市重庆百货商场设备办陈玉富向泸州供电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专责李臣涛致谢。
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下发后,泸州供电公司迅速行动,严格执行优惠政策,促进降价全面落实到位。通过“网上国网”、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降费政策,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逐户通知到位并延伸服务,确保餐饮、酒店、商场零售等转供终端客户的电价优惠传导到企业。
据了解,在阶段性降低用电企业成本方面,泸州供电公司对除高耗能行业客户以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含参与市场交易的客户)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此项优惠将共计惠及客户13万户,预计优惠电费金额将高达4600万元。在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方面,泸州供电公司预计优惠客户电费630万元,并配合省市政府做好在疫情期间为生活物资保供及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企业电费30%的补贴工作,此项优惠时间段为2020年2月5日至6月30日,涉及客户384户,预计优惠电费金额将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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