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垚 记者 李瑞莉) 记者4月2日从泸州海关获悉,3月泸州市笋制品出口16批、货值109.1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5.5%、76.3%,出口国家(地区)包括中国香港、越南、中国台湾、日本、俄罗斯、加拿大。
据了解,自泸州市复工复产以来,泸州海关深入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稳增长十条措施和成都海关二十二条细化措施,结合泸州市进出口业务特点,帮扶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红利。针对国内外政策不断变化,泸州海关主动对接企业,及时向企业提供口岸通关、国际贸易等信息,协助企业提前做好出口规划。同时,泸州海关指定专人跟进辖区泸州竹芯食品有限公司、泸州兴乐食品有限公司两家笋制品企业出口,对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对笋制品出口电子底账实行“即报即签”,并对到期的电子底账合理延长时限,减少企业重复报关的时间和费用,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因交通运输、国外需求、企业生产能力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企业出口“零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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