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记者12月29日从泸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获悉,自2015年12月泸州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4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工作思路,先后制定出台6部地方法规,数量名列全省前茅,实现了地方立法从无到有的新跨越,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泸州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2016年3月29日,《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同年4月13日正式施行,泸州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
在立法选题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立有用之法、管用之法。《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作为国内首部酒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已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2019年是泸州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全省首部城区山体整体性保护条例《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将进一步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泸州山水城市建设,为推进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保护长江上游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提供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对泸州市已生效地方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在全省率先开展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工作,并形成《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促进地方法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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