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某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有住房出租后被改造成集体宿舍,进进出出的人员多,且因为和住户的生活时间不同步,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小区物管表示,如发现该房屋内居住人数超过一定的规定,或增加了安全隐患,将通知租户整改。(《川江都市报》2019年12月24日04版报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进城务工的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居住问题是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部分单位、公司在小区内租房作为员工宿舍,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我们看到便捷的一面,但不可小觑存在的风险。小区内的出租屋变身“集体宿舍”, 邻居们因“群租”意见很大。这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某一个小区。笔者从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梳理发现,群租问题反映颇多。江阳区酒城大道有住户称,三室两厅的商品房中间隔为两层,出租给火锅店当员工宿舍,改建洗手间和厨房,给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龙马潭区有住户在顶楼公共区域搭建房屋做成群租房出租,导致漏水,多处墙面腐烂,地面出现积水……
如何减少租房客和邻居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首先不能破坏了规矩。用人单位租房作为员工宿舍,房屋结构不能擅自破坏。将成套的房屋打通墙体,加隔断,改变厨房、卫生间等的用途,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位,都会对他人带来影响。其次,租房者不能扰民。半夜三更三五成群回到住处,拉板凳桌子、做饭、熬药,楼上楼下都会被殃及;同住一屋的人若发生争吵,自然会影响到邻居。再者,出租者也应加强监管。房东出租房屋时,有义务和承租方约法三章,不得有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周围邻居健康清净的生活环境。当邻居提出质疑时,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和协调。
从出租方和承租方来说,以上这些是必须要守住的规矩和底线。如果事态发生变化,出现严重的问题,邻里之间的矛盾激化后,谁来管?谁来约束?笔者发现,目前并没有形成街道、社区、物业、居民等的多方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并且存在执行难、维持难、整改难等问题。
要从根本杜绝居民房变成“集体宿舍”,现阶段是有难度。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场需求旺盛,进城务工人员和刚就业的年轻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独立的房租费。因此,一方面,我们呼吁文明租房、文明居住,另一方面,也希望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有效供给,比如设立可以周转的集体宿舍、公租房等,为他们解决租房贵、租房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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