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近日,有市民反映,自己在江阳区较场街开了一家小餐饮店,营业执照上没有单位名称,只有个体工商户,请问如何申领发票?
江阳区税务局回复:个体工商户领取发票前,需先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到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进行登记信息确认。领用发票需要刻制发票专用章。请先前往江阳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然后刻制发票专用章。前两步均已完成后,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发票专用章到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票种核定审批通过后即可领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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