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泸州市川南汽配件市场配套用房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4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所在地、《泸州日报》。
三、联系电话: 0830-3119572
四、调整内容:
根据片区发展需求和产业定位的变化,建设单位拟对原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项经济指标满足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要求。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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