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法院只有黑榜,没有红榜,泸州中院将考虑把自动履行法院判决文书的当事人列入守信红名单,鼓励他们能更积极主动地履行责任。”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汪小川介绍,泸州中院将为诚实守信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守信红榜库,今后如果当事人进行信用修复后,在退出黑榜的前提下,也有机会进入守信红名单。(川江都市报10月29日01版)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我们的基本道德规范。有人因为失信,受到了社会舆论和法治的惩戒;有人因为守信,获得了社会好评和财富的变现。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领域、各行业,信用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已经变得越来越受关注。当前,失信问题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失信成本过低,因此解决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凝聚社会合力,及时对严重失信行为“亮剑”,使得社会相关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这也是为什么近日泸州中院为“老赖”创新惩戒曝光方式,实施老赖信息“进社区”,将全市272个小区的电梯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
在这里,我们应该为法院惩治“老赖”的创新点赞,但同时,也要为法院建立红榜竖大指母。因为,社会联合惩戒“老赖”,其最终目的还是让他们迷途知返,通过改过自新后,能品尝到守信的甜头。而要让这个“甜头”变现,就得着力拓展守信联合激励,不断完善“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的体制机制,让守信有价、让守信有用、让守信有感。比如,大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广泛推广信易游、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等一批信用创新产品和服务,让“诚信”成为每个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可变现资产”。
当然,要让“红榜”制度出效果,最重要的一个着力点就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信用评价和社会监督。通过对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真正做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诚信守法者“鼓励表扬”。
眼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正在加快形成。尤其针对市场经济领域,“红榜”守信者正受到更多扶持和青睐。所以,作为监管执法体系中的相关部门,还得多多建立有效信用“红榜”模式,进而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守法律、有潜力、能发展的企业和个人搬去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从而吸引更多守信者以上“红榜”为荣、以失信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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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