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里私家车的日益增多,有关车位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近日,泸州市民彭女士按规定将车停到占道停车位,取车时却发现车胎被扎,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把车停到了中介店铺长期租用的车位上,导致对方不满,继而举刀扎车胎。(详见《川江都市报》2019年9月17日12版报道)
不管是店长授意还是员工个人行为,我们不再追究,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恶意扎破别人车胎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报道中,双方在派出所最终以2000元赔偿结束了这场闹剧。我们在谴责扎车胎行为的同时,也可以反思一下,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吗?
首先,因为是从事中介生意,来往客户多,长期租用一个车位无可厚非。一大早发现自家车位上有车,那赶紧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就可以了,如果实在嫌麻烦,也可以让车位管理方去联系。如果实在联系不上,也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查询号码并代为告知。无非就是多打几个电话的事,生意嘛,讲的都是和气生财,你这样把人家车胎扎了,于人于己有什么好处呢?出出气的背后是以违法作为代价,恐怕是得不偿失的。
其次,我们再来说说车位管理方的问题。报道中没有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笔者认为,那车位的管理方既然收了人家的钱,是否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呢?比如,对长期租赁车位进行明显标识,或者在管理方下班后放置障碍物等,避免长期租赁车位被占用。同时,在发现租赁车位被占用后,主动和车主取得联系,让其尽快来挪车,积极协调车位给对方进行停放,并表示不会重复收取费用。如此这般,还会有“恶意扎车胎”的事件发生吗?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彭女士补交的停车费。在明知彭女士占用了中介公司长期租赁车位的情况下,对方在支付停车费时,车位的管理人员居然把这份原本不应该收的费用“坦然”地收下了。这笔停车费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这笔重复收取的停车费,最终去了哪里?这样重复收费的情况恐怕不是仅有此处,也绝不是偶然。
城市的快速发展,总会出现不适应的方面。城市停车位的规范管理、收费员素质的亟待提高以及市民行为文明程度的提升,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迫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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