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报告会
8月29日,泸州市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责报告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宣贯培训会。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相关负责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等350余人参加培训会。四川旅游学院梁爱华教授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会上,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公开履责报告,42家参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了书面报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报告单位进行现场质询。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曾平通报2019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政府市长助理李馨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上下要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作为工作重心,坚持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在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上再聚焦,在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上再发力,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上再创新,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共同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为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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