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元 王超明
“感谢区纪委监委帮助我申请到了低保,相信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近日,面对着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余学要的回访,纳溪区打古镇徐家村六组村民罗清明高兴地说。
“这是你该得的。”余学要回忆起罗清明三年来申请低保名额的“来之不易”,满是感慨。
2019年5月,余学要入户走访时,收到打古镇徐家村村民的情况反映:“罗清明家里条件这么困难都不能享受低保政策,还有谁能享受呢?”他立即把这一事项列为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督办。
随后,余学要到罗清明家里走访发现,其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生活贫困。余学要从村民的口中了解到,今年67岁的罗清明,老伴去世多年,本人患有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疾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主要依靠儿子在外务工每月寄来的三五百元维持生活和医药费用。与村里其他低保户相比,罗清明的生活显得更加困难。
余学要还通过了解得知,2016年起,罗清明每年向村上递交低保申请,每次村上民主评议通过后都将其相关资料上报打古镇复核。然而,在最后村务公开栏上张贴的低保户名单中,始终没有罗清明的名字。
“这么困难的家庭,连续上报三年低保申请都不能通过,难道事出有因?”带着疑问,余学要立即到打古镇社事办摸排情况。
“罗清明不能提供儿子的收入证明,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未给他办理低保。”纳溪区打古镇社事办负责人说出了缘由。
“低保的原则不是‘应保尽保’吗?如果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是不是就不能纳入低保呢?”余学要心中疑惑。于是,他又到纳溪区渠坝镇了解类似的情况,但却有另一番发现:渠坝镇清凉村村民李炳年同样是生活困难、不能提供收入证明,但在2018年成功申请了低保。
“如果确实困难符合纳入低保条件,我们让村委会出具该户家庭困难证明,通过镇低保评审组评议、党委会集体研究等方式,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尽全力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政策。”渠坝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深入群众家里实地走访核实,仅因为不能提供儿子的收入证明,便将身患重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的低保对象拒之门外,是工作方式死板僵硬、工作作风漂浮的典型表现,请你镇赓即整改。”随后,打古镇收到了来自纳溪区纪委监委反馈的整改意见。
“干部作风不深、不细、不实,才导致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立即整改。”打古镇党委书记于疆被约谈后表态承诺。
随即,纳溪区民政局召集15个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解低保政策,巩固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打古镇集体约谈村(社区)主任和具体经办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在全镇开展低保大排查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紧接着,打古镇将罗清明的低保申请资料报送到区民政局,经区民政局审批后,罗清明被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被拒之门外长达三年的罗清明终于享受到了应有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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