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逸群 余国强 记者 朱虹) 近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鱼塘街道泓江花园小区围墙外的21间违建商铺进行拆除。
据了解,这些违建商铺为砖混结构房屋,系泓江花园小区开发商泸州市鸿鹤房地产有限公司泓江分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修建,后该小区开发商因债务关系将其中21间商铺抵偿给张女士和袁先生,另1间用作泓江花园小区门卫室。张女士及袁先生将其共同所有的21间商铺中的13间商铺出租给个体经营户,并收取租金。
附近居民王先生说,这些商铺在这里有好几年了。商铺的对面是学校,由于占用人行道,留给学生通行的空间太少,存在安全隐患。去年底,有住户向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泓江花园小区违规修建商铺且占用人行道,接到了反映后,该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并立案处理,并于2019年1月2日向张女士和袁先生二人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六个月行政诉讼期满后,违法建设仍存在。
8月7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泓江花园小区违法建设进行了排查时,发现有5家商铺仍在经营,一家商铺未经营但堆放的物品未搬离。随后,经过多方协调,张女士、袁先生同意拆除违法建设,并向该局提交了协助拆除违法建设的申请书。
在本次协助拆除行动中,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拆除商铺21间,近两小时拆除面积200余平方米。据介绍,22间商铺中有1间一直用作泓江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入口的门卫室,有小区地下车库的门禁系统。目前暂时保留这个门卫室,执法人员将协调小区业委会和物管把门禁系统迁移后,再对其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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