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今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间,泸州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围绕“打击违法违规渔业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的目标,加强天然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泸州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机制,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泸州市通过张贴禁渔通告、悬挂宣传横幅、召开渔民大会、主动公开渔政举报电话、邀请媒体跟踪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截至今年6月底,泸州市在重点水域、渔船集中停靠点等江边安装打击电炸毒鱼宣传牌60张,制作、张贴禁渔期制度通告300张,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5000余份,以提高市民的禁渔意识。
截至6月底,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367次,其中渔政、海事、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9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1960人次,收缴非法捕捞船22艘、违法捕捞网具1703张,查获电鱼案件21起,行政处罚9人,罚款金额1.15万元,放生各类野生河鱼714公斤。市农业农村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签订了《渔业执法联动协议》,渔政与长航公安联合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起,抓获嫌疑人12名,检察院批捕6人,其余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泸州市代管的“中国渔政010”执行长江办下达的巡航执法检查任务3次,累计航行时长32天,航行里程4500公里,完成了长江办下达的各项巡航执法检查任务。5月,“中国渔政010”参加了以“行走长江母亲河,谱写保护新篇章”为主题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活动,协助同济大学开展了金沙江、岷江及其交汇点水生生物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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