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昨日,市民叶先生致电本报表示,他驾车经过江阳区龙透关路和刺园路三段的十字路口时,经常在右转车道上遇到摩托车、电动车挡住前方道路。叶先生很想知道,是不是可以让对方让道,这样不至于影响到车辆在路口的右转通行效率。
“很多人采取的是鸣笛催促对方让开一点道路,好让自己的车能及时通过。”据叶先生介绍,虽然自己有时也会鸣笛催促,但这些挡在前面的摩托车、电动车丝毫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叶先生猜测,是不是因为摩托车在直行红灯亮起时,如果因避让后车而越过了白色实线就算是闯红灯,所以才不愿意让开。另外,是否有相关交规规定,需要直行的摩托车一定要靠道路最右边行驶呢?
针对叶先生反映的问题,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了解到,按照交通法规,机动车在右转车道直行的行为,属于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最右侧行驶。
交警指出,直行的机动车应进入直行导向车道,右转机动车进入右转导向车道。遇前方拥堵,应耐心等待。后车适当提示前车是可以的,但如果前车没有条件避让,还是应耐心等待。
另外,如果前车是需要直行的摩托车,已经占用右转车道,后面又有机动车需要右转,摩托车可以在路口右转指示灯绿灯亮起时向右转稍微避让一下,等后面需要右转的车通过后,再按照直行绿灯直行。
交警强调,对于违规行为,市民可以提供照片或视频,向辖区公安交警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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