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昨(22)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龙马潭区熙熙火锅店违反相关规定,被处10万元罚款。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龙马潭区熙熙火锅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过的肉类,且进货时没有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对该商家进行处罚:警告、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1件冷冻鸡爪(连袋称重为20kg)、罚款10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梅影摄影报道5月18日,泸州市肢残人协会开展了“百强脱贫助残共享”2019第二十九届助残日系列活动。活动现场举...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