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瑞莉
2017年12月1日,《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泸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迈入依法执法轨道,开启了依法治理管理城市的新征程。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自该《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市运行维护管理更加规范。
多举措扎实推进条例实施
泸州市严格对照《条例》标准,制定《泸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泸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泸州市城区环卫考核与城维费支付办法》及实施细则5个配套管理制度,为《条例》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基本形成目标明确、源头预防、过程严控的制度体系。
为从严从实督促考核,市政府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各区县政府坚持目标导向,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各街道、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有力推动《条例》的落地落实,推动市容市貌显著改观。
自《条例》实施以来,相关部门整治占道经营490次,规范跨门经营6万余起,取缔长期占道经营点447处,水井沟美食街、酒城大道周边、白招牌停车场、忠山花鸟宠物市场等重点部位得到了有效规范;拆除和整改广告6095处,清理“牛皮癣”42万余张,处罚13万余元,违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和“牛皮癣”得到有效整治;严格在建工地管理,有效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全力保障光亮工程运行,全面巡查维修城市照明设施,确保城市整洁、美观、安全;加大对市容市貌重点领域的执法查处力度,已办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案件438件,处罚96万元。
通过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聚焦占道经营、噪声扰民、乱扔乱倒、扬尘污染等市容和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分级受理和重点热点案件快速处理机制。2018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市容环境卫生相关问题7195件,已办结案件6931件,办结率96.32%。
补齐短板提升环卫质量
按照公共场所环卫管理规范,泸州市建立完善道路冲洗机制,在每天确保全程道路冲洗一遍的基础上,对重点污染路段进行不间断冲洗,主要道路基本达到冲洗后无泥、无尘要求;建立完善城区道路“一日两扫全天保洁”长效机制,建立了中午空档时间巡回保洁制度,实现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全覆盖、无缝隙;主城区70%以上道路实现了机械化清扫,提高了清扫保洁质量,主次干道垃圾清运实现了日产日清。全市垃圾管理有序到位,逐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的收运方式,初步构建起“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转运、统一运营主体”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体系。智能垃圾分类正在全市推广。泸州市有机废物协同处理示范工程、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古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自《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投入资金约19.65亿元,配备完善了公厕762座、垃圾库679个、生活垃圾收集点538个、环卫车辆397台、垃圾车164台,其他环卫车辆117台,生活垃圾中转站12个、压缩中转站9个,生活垃圾处置(理)场5个,进一步完善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设施。
新闻推荐
活动现场◎周中尧杨梅摄影报道4月29日,泸州市江阳区石寨学校举办2019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暨课后服务展示活动。艺术节围绕“...
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