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民胡女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前段时间,她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签定了三方购房合同。不过,后来她听房东说自己有民间借贷,可能要将这套房用于抵押。胡女士感觉风险太大,打算终止购房,但已经交纳的定金却无法退还,这让她难以接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买家: 欲中止购房,卖家拒退定金
胡女士告诉记者,签定三方购房合同后,她交纳了2.1万元定金和3000元中介费,并约定4月10日交首付款。不过,4月7日,她听卖家谷女士提起自己有民间借贷且无法还款,可能要将这套房用于抵押,这让她感到受到了欺骗。
胡女士表示,买房是人生大事,她一直比较慎重,如果卖家一开始就把情况说清楚,自己肯定不会签约购房。后来,她与谷女士又经过多次沟通,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到了4月10日约定交首付款这天,胡女士在咨询律师后,认为继续购房风险太大,于是告知谷女士要求终止交易,但谷女士不同意,要求她继续按合同办理购房,否则将不予退还定金。
胡女士表示,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还没等自己正式提出终止交易,谷女士就向她发来《解除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没有按时交付首付款。
卖家:
出售房屋并无抵押贷款
对于胡女士的说法,卖家谷女士表示不认同。她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在签定三方购房合同之前,她就和买家及中介一道去房监所进行过查询,显示出售的这套房产是她自己的,名下也没有抵押贷款;至于民间借贷,则是她的私事,和此次房屋交易也并没有关系。
谷女士说,签定三方购房合同之后,胡女士多次找借口不交首付款、不接房,后来又提出要签一个补充协议,确保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不受民间借贷的影响,她也同意了。但到了4月10日交首付款这天,胡女士仍然拒绝履行合同,这让她感觉交易已经无法再继续下去,这才向胡女士发去《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拒绝退还定金。
律师:
买家提出的要求不合理
对此,泸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专委会副主任冯骏律师表示,根据双方描述的情况来看,可以明确用于交易的房屋项下是没有抵押或者查封的,房屋的产权应该是完整的。买家担心卖家有相关债务在身,该房屋有可能被债权人通过法院被司法查封,但到目前为止,这只是一个可能性,买家不能因为一个可能性就提出抗辩不同意继续交易;此外,卖家也明确表示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既然可以以此方式维护买家的合法权益,买家不同意继续交易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
冯骏表示,卖家有相关债务,不是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原因;买家因为担心风险而拒绝履行合同,则应当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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