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豆雪霞 唐小会 记者 曾臻)日前,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干警们经过五次寻找,终于在新乐镇桂花村见到了当事人曾某,并将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留置送达曾某。
据了解,曾某与妻子段某于1993年11月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段某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生活,于14年前独自离家外出后便再未回家,也再未与曾某来往联系。日前,段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与曾某离婚。为了向曾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江宁法庭干警们开始了他们“五顾茅庐”送达之旅。
“一顾”: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干警们根据曾某户籍地址,找到了曾某家,家门虽开,但空无一人,等了半饷,也不见曾某身影,只得无功而返。
“二顾”:干警通过向村组干部了解得知,曾某不用手机,村上有啥事找他都是碰运气,他从事买卖牛生意,也不怎么和村里人来往,长期在新乐镇上的各茶馆招揽生意,早出晚归。于是干警们到镇上茶馆寻觅了一圈,仍然无功而返。
“三顾”:想着曾某早出晚归,干警们便于傍晚时分驱车到其回家必经的路口等他,一直等到天黑仍不见踪影。
“四顾”:干警们再次驱车到曾某家里,人没看着,但却多了两头牛,既然有牛,曾某肯定会回家,这下终于看到了希望。
“五顾”:由于白天晚上都没找到曾某,干警们便在天没亮就匆忙出发寻找,终于在天刚刚蒙亮时分见到了曾某。
近年来,纳溪区法院家事法庭创新送达方式,采用手机短信、QQ、微信、电子邮件、错时送达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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