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波尔 本报记者 曾臻
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从2015年荣获“市级巾帼文明岗”,到2016年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再到2017年荣获“全省巾帼文明岗”。近两年来,市中院少审庭积极开展维权阵地建设,创建了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建立了“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及两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了反家暴庇护中心等。
市中院少审庭有干警9人,包括庭室负责人在内共有8名女性,是名副其实的巾帼团队。工作中,她们扮演着四重角色,既有法官的威严,也有母亲的柔情;既有医生的细致,也有老师的睿智。
较真法官刘颖
为真相多次求证
刘颖曾办理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作为小孩的父亲在二审中提出小孩自愿跟随他生活,还让小孩来到法院进行说明。这与一审时小孩在老师的监护下表达的意愿完全相反。
哪个是小孩真实意愿呢?为了了解小孩最真实的想法,作出对她有利的决定,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小孩在父母离异后能够有一个稳定、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刘颖先后5次与小孩谈心,了解她的想法。期间,她分别与小孩的父母双方谈话7次,了解他们对孩子今后生活的看法、打算。
最后刘颖提请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判决后,刘颖按月回访,确保小孩探视能够顺利进行。
母亲法官余琦
用爱抚慰少年心
余琦曾办理过一个未成年人抢劫案的二审案件,在阅卷的过程中,她了解到被告小夏系一名单亲家庭的孩子,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父亲也没管他,小夏从小在各个亲戚家辗转生活,结交到一些不良的朋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余琦问起小夏上诉的原因,他说:“我并不是针对一审判决上诉,我只是想二审开庭能看到我的爸爸。”原来,一审开庭时,其父亲以工作太忙为由,委托他的姑妈代为出庭。二审时,他的父亲也以同样理由拒绝到庭。开庭当天小夏流下了眼泪,他失落的眼神深深刺痛了余琦的心。
余琦当即给小夏送去了一本法律书。此后,余琦经常与小夏书信往来,鼓励他要好好学习,走出犯罪的阴影,对未来坚定信心。
医生法官赵娜
温情治愈“折翼天使”
赵娜在进入少审庭后,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质。在她曾办理的一件性侵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小红(化名)系一名9岁的孩子,她的母亲双目几乎失明,还有两个弟弟妹妹。案件发生以后,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因其父亲服刑,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支柱。
在办理这个案件时,赵娜及时对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心理进行了干预。她联系了某基金会对小红母亲的眼部疾病进行了救治,还对他们的生活进行了救助,在这期间,通过赵娜长期不定时的回访,一次又一次地心理疏导,小红及其家庭成员的心理状态得到极大的改观,对生活重新恢复了信心。
老师法官徐翻翻
普法润“花苗”
作为少审庭法官,同时也是市中院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一名成员,徐翻翻从2010年第一次送法进校园开始,已为10万余名中小学生进行了法制宣讲。
在一次为高中生法制宣讲的活动结束后,高二学生明明(化名)找到徐翻翻,表示自己听了宣讲后对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想在大学就读法律专业,希望自己能拿起法律武器帮助更多的人。两年间,徐翻翻经常与明明沟通,把送法进校园的课件,平时收集的法律方面的文章发给他学习,两年之后,明明如愿就读了法律专业。现在,明明也已成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
“巾帼不让须眉”在少审庭法官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她们用爱挽救迷途的孩子,用法律保护无助的妇女和老人。她们以实际行动让司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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