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4月4日,泸州市印发的《泸州市2019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全市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从4月启动,将持续到11月。泸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联动,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做到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对欺诈骗保“零容忍”,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打击欺诈骗保势在必行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4640个,其中医院320个、门诊部和诊所269个、村卫生室2792个、药店1259个。由于欺诈骗保存在点多、面广、行为隐蔽等特点,基金监管面临着严峻形势。
2018年,泸州市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60家次、14.6万人次,发现违约1066家次,涉及医保基金770万元,全市暂停医药机构联网结算92家次、移交行政处理58家。
“诱导住院”被列入重点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将整合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联合开展打击“诱导住院”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以回扣、医托等手段招揽参保患者;是否以优惠参保人员的名义,采取“包干治疗”“免费治疗”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是否以“义诊”“体检式集体住院”“免费就餐”等方式利诱病人住院,虚增医疗费用、变相将参保人员自付、自费费用变通处理为非自付、非自费费用套取医保基金。有效打击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采取不正当减免医疗费用、变相优惠、虚假宣传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违规行为。
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制度
通过专项行动,市医疗保障部门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将深化协同监管,实施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联合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档案。
医疗保障部门将对定点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的“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部门联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遏制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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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