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昨(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就《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文本进行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福康领学,秘书长王春芳等参加学习。
姚福康从多个切入点详细讲解了《水污染防治法》,重点解释了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限期达标、湖长制河长制、环境监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管、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培人员对《水污染防治法》有了全面了解,为下一步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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