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晓梅(化名)今年28岁,她正准备与相恋10年的男友结婚,却因与母亲发生矛盾,母亲不愿意拿出户口簿,导致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近日,晓梅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咨询,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与母亲发生矛盾 女儿想结婚拿不到户口簿
晓梅表示,她3岁时父亲去世,随后一直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她的户籍与母亲登记在一起。后来母亲再婚,母女间产生矛盾,平时少有来往。
长大后,晓梅交往了一位外地男朋友,两人认识时男朋友才20岁出头,如今与他们同龄的同学朋友都已结婚生子,眼看男友也31岁了,晓梅与他商量回泸州办理结婚手续。可到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却告知,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提供户口簿。
因母女之间有矛盾,母亲不愿意把户口簿拿给晓梅。晓梅找到纳溪永宁派出所,希望派出所帮她开具户籍信息证明,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另行开户籍证明。
听说买房能上户,晓梅想在纳溪买房后把户口从母亲的户口簿上迁出,就能单独立户,没想到购房迁户同样要有户口簿。“没有户口簿我就结不了婚,但我不想以妨碍婚姻自由起诉我妈。”晓梅表示。
民政局:单位出具就业证明
就可将其户口迁到公共户口
川江都市报记者就晓梅的问题向泸州市民政局进行咨询,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刘锐介绍,作为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双方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为户籍证明),两样材料缺少任何一样都无法办理。对于晓梅的情况,刘锐建议其与母亲进行沟通。
对于晓梅提出的派出所能否开据户籍证明的问题,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户籍室民警表示,根据《公安部规定不该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第四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考虑到晓梅是为了结婚需要,派出所可以提供个人未婚信息。如果晓梅要从母亲户籍中迁出,需要晓梅提供在纳溪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才可以从她母亲的户口中迁到公共户口上,这样晓梅就能拥有自己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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