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了解到,泸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抵押转移时,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自动提示该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拒绝为该公司办理产权抵押转移手续。
在办理业务受限当天,该公司主动来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在4天内履行完所有义务,以后一定做到诚信经营,绝不触碰法律红线。4天后,该公司履行完所有义务,交齐应缴款项共计53150元。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泸州市发改委利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加快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在泸州落地生根。目前,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已完成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推送、比对、拦截、监督”自动闭环模式。据市发改委信用办工作人员鲁建迪介绍,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黑名单”企业在办理业务时,信用信息系统就可自动提示,并明确该企业或个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或是“黑名单”企业,相关的业务办理就会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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