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虹 实习记者 王晓琴
狗本是人类的忠实伙伴,但一些不文明养狗行为,导致养狗纠纷不断。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在这些令人痛心的案例中,不文明养狗往往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现象:遛狗高峰期部分市民未牵狗绳
声音:大部分市民表示遛狗“必须要牵绳”
滨江路是市民遛狗的聚集地之一。每天晚上7时到9时,是市民遛狗的“高峰期”。
12月16日晚上6时开始,记者从沱江一桥桥头的滨江路步行到东门口城门下,发现大多数遛狗的市民都聚集在东门城门下。在来来往往的20多个遛狗人士中,大多数人给自己的宠物狗拴上了绳子,有人随身携带用来装狗粪便的纸和塑料袋。但仍有个别人任由自己的宠物狗在人群中“自由奔跑”,其中还有一只大型犬。
“不管大狗还是小狗,都必须要牵绳子,让狗狗到处跑会扰乱秩序,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正在东门口散步的陈鹏说。虽然他也很喜欢狗,但是还是觉得在公共场合必须要把狗牵好。
带着女儿出来散步的张彬表示,他十分不能理解遛狗不牵狗绳的行为。一次,张彬带着3岁的女儿在滨江路玩耍,一条没牵狗绳的大狗突然出现在女儿面前,女儿当即被吓哭。“不牵狗绳太危险了,这样要不得。”张彬说。
现象:多部门再次联合发文要求文明养犬
声音:养犬违法行为将罚款,严重者将追责
早在2014年泸州市政府就印发了《泸州市城市限养区犬只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犬类的限养范围,要求在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限养区养犬户必须定期到辖区畜牧部门规定地点为所养犬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检测,取得畜牧部门发给的犬只免疫证明(标志)和检测证明。但《通知》推行起来仍然有一些难度。谈及原因,江阳区城管执法大队滨江路中队的周刚表示,作为城管执法队工作人员,只能对市民进行劝阻和引导,而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这让他们的工作开展起来十分困难。
12月17日,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限养区文明养犬的通告》,再次重申了犬只限养区范围,对限养区实行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同时还明确了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周刚说,新《通知》要真正落地,还得从城管队员的“末端执法”前移到“前端执法”,从源头就开始管起来。只有前端后端一起发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限养区犬只长效管理。
养犬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不文明养犬的人。“希望大家能形成文明养狗的意识,只有市民的素质提高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周刚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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