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 泸县新闻 合江新闻 叙永新闻 古蔺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泸州市 > 泸州新闻 > 正文

龙马潭区法院 查处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物案件

来源:泸州日报 2018-08-28 11:1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杨杰 记者 曾臻)日前,龙马潭区法院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案件。

据悉,杨某与何某等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龙马潭区法院于2016年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何某等人应偿还杨某借款43万元及利息等,但何某等人到期未履行。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何某名下一辆宝马X5的越野车从2015年2月起存在多次查封的情况,而何某早在2013年底,在成都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向某银行贷款40多万元。因何某逾期未还款,该公司代偿了部分贷款后,公司人员于2016年初将该宝马X5越野车非法扣留并转移到成都,后该公司人员将该车变卖到了省外。

因该案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法院及时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来处理该案,责令其将上述车辆立即追回并交到法院,并将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应受的刑罚处罚进行了郑重告知和提示。最终,该公司人员将车辆赎回并交到法院。

法官说法》》

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擅自处分(转移)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情况,不少当事人认为自己处理自己的财产,并不认为是犯罪。实际上,这种情况已经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妨害执行行为,破坏了执行秩序、阻碍执行程序正常进行,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对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新闻推荐

小郭警官指尖上的微警务

为郭奔量身设计的卡通女警察形象和具有现代科技元素的警务LOGO。王巍本报记者杨元禄张磊文/图23日上午,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龙马潭区法院 查处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物案件)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